國有資產管理
國有資產管理的客體
國有資產管理的客體
國有資產管理的客體即管理的對象,從一般意義上講,是指產權歸國家所有的資產。如按國有資產與社會經濟活動的關系劃分,可將其分為:
1、經營性國有資產
2、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3、資源性國有資產
上述各類資產都構成了國有資產管理的對象。但從目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分析,無論理論研究,還是制度建設和具體管理,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仍是國有企業(yè)中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當然,從經營性國有資產在經營性國有資產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總和中占的比重,以及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突出矛盾來看,這種狀況無疑具有合理性,但應該加強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及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力度,特別是在國有經濟戰(zhàn)略性調整逐步完成后,管理重點應適度向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及資源性國有資產轉移,以充分發(fā)揮這兩類資產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體現社會公平、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方面的功能。